一、有几位活动组织者或参与者的作品得了奖。如《费孝通文集》获得特别荣誉奖,而费孝通是该奖的特邀名誉主席;获“专家著作奖”的《汪晖自选集》的作者汪晖是《读书》的执行主编;而评审委员会的成员钱理群则成为“文章奖”的得主。
二、对奖项的入选范围要求不一。如“著作奖”的评选范围是“评选五年来出版的用汉语写作的人文、社会科学优秀著作(含文集)”,而参加“文章奖”评选的范围却限定在“《读书》杂志两年内发表的文章”。
三、章程规定:“著作奖”将评选3部著作,其中“两部为专家评选奖”“一部为读者评选奖”,但至今仍不见将“读者评选奖”公诸于众。
《读书》杂志社答复说,学术著作的评奖难有公论,但始料不及的是,议论的焦点不是集中于对学术问题本身的探讨,而是对评奖本身的动机、过程及对主办者作出种种猜测、评论和发难。在整个评审过程中,所有评委均严格按照规则进行。费孝通、汪晖、钱理群的著作或文章被推荐进参评行列,但他们是被排除在相应奖项的评审工作之外的,也符合回避原则。至于“文章奖”只将范围限定在近两年《读书》杂志上发表的作品,则“无过多可以指责的地方”,因为评奖活动是由《读书》杂志主办的。
葛剑雄、罗岗等学者认为,无论《读书》杂志作出怎样的解释,汪晖作为《读书》的执行主编入围评奖都说明该奖的评选规则存在严重缺漏。
(《文汇报》2000.6.24 谢娟 文)